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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方式方法 全面提升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水平

——河南省开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纪实

作者:张传虎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7-13 星期一

    自2017年9月河南省开封市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行动,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第一时间成立了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普查办),各县(区)也分别成立了相应机构,确保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顺利开展。

夯基础 保障工作高效推进

    高楼大厦平地起,打好地基是关键。衡量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成效,关键是看人、财、物如何保障,“地基”如何夯实。结合工作实际,市普查办主动作为,以“五有”(即有市档案局大力支持、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有专用污染源普查档案室、有专业归档设施设备、有污染源普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为抓手,形成部门联动、协调统一的工作格局,确保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高效推进。

    为确保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档案局、市保密局分别抽调2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全市其他部门专门抽调了25名专职人员,各县(区)普查办统一设置1至2名专职档案人员,严格按照“普查前有准备、普查中有收集、普查后有整理”的工作思路开展工作,确保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有规可依、档案管理人员专司其职。市普查办专门建立了16平方米的污染源普查专用档案室,按照“十防”等要求,配备了空调、温湿度计、灭火器、档案柜等专用设备,不断优化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环境。为确保普查工作、档案整理工作同步推进,市普查办还购置了用于污染源普查文件材料整理、归档、管理的专用电脑、打印机、彩色扫描仪、打孔机、专用档案盒等。

解难题 消除思想行动障碍

    为不断提高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水平,市普查办积极采取“五到位”(即确保思想认识、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示范推进、督办检查考核到位)措施,确保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同步开展。

    在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始前,市普查办便确定了“边普查边归档”的工作思路,并抽调专人负责,购置专用设备,对各类文件材料、普查数据分门别类做好归档工作。在纸质档案整理的基础上,全市经过反复摸索,开创了“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管理模式。为确保污染源普查档案顺利交接,在省生态环境厅培训的基础上,市普查办邀请了市档案局和市保密局专家对全市25名普查档案管理专职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其掌握市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明确了污染源普查档案的范围、内容、标准、操作程序等标准要求,确保污染源普查建档工作“人人懂流程、人人会操作”。市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技术人员坚持每月深入各县(区)现场示范整理,确保“污染源普查工作每进行一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跟进一步”,明确要求入户调查的原始文件材料不仅要确保内容完整、准确无误,还要有企业、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签字方可归档,否则不得归档。市普查办坚持每季度对各县(区)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污染源普查档案整理较好的县(区)进行表彰,对污染源普查档案整理不到位的县(区)及时督促,大力营造“有第一就争、有红旗就扛”的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氛围。

促规范 确保档案管理高水平

    为确保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质量,市普查办严格落实“七统一”(即统一分步、分类收集整理归档,统一审查审核,统一装订成册,统一录入系统,统一归档入库,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开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建立健全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机制,确保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规范有序。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市普查办明确将污染源普查文件材料划分为5类,即管理类(普查工作指导形成的文件材料)、污染源类(表册、资料等)、声像实物类(音像、实物等)、财务类、其他类,要求各市、县普查办统一对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统一规范编制档号,明确专职档案工作人员要按照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加盖归档章等要求对污染源普查文件材料进行归档。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厅建立污染源普查电子档案的要求,市普查办统一开发了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电子管理系统。该系统功能强大,有检索、阅览、上传、下载、保存、共享等功能,并分有三级标准化目录,各县(区)都有专属的账号和密码,污染源普查档案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大大提高。

    市、县两级普查办明确提出,要做到“四个保证”(即在普查表填报上保证原始真实性、在资料审查上保证合规有效性、在普查技术指导上保证逻辑合理性、在资料归档整理上保证系统完整性),要将污染源普查文件材料、图片、声像资料等导入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其中,纸质档案要严格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转换为PDF格式。具有保存价值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照片等,要按照《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在经市普查办档案工作组审核后录入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电子管理系统。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制度体系,2019年,市普查办印发了《开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职责和归档、借阅、检查验收等内容,进一步细化了污染源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下一步,市普查办将不断提高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水平,为政府精准决策、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档案支撑。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7月9日 总第3548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杨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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