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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档案局 把运用档案法作为履职必备能力

作者:赵春丽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8-12 星期三

    本报讯 近日,辽宁省档案局举办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专题辅导会,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档案局局长田富祥授课。

    会议强调,新修订的档案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增强社会档案意识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理解法律条文,深刻领会立法原意。省档案局的同志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把掌握和运用新修订的档案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必备素质和能力,按照新修订的档案法及时调整工作理念和思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结合全省档案工作实际,对档案法修订的主要内容、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对抓好档案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档案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当前,要在档案业务培训中加入新修订的档案法的相关内容,做到既在课程安排上对档案法作专题讲解,又在培训内容中体现档案法的新变化,并积极争取将档案法相关内容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加快配套法规制度立改废工作,集中力量梳理现行档案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尽快形成与机构改革后档案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法规制度及标准规范体系;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力度,继续推进沈阳市的民生档案异地查档、跨馆服务试点建设,做好电子文件数据接收等衔接工作;做好新修订档案法施行的准备工作,切实把档案法律制度转化为档案治理效能。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8月10日 总第3562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杨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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