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要闻

如何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

作者:杨宝章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9-04 星期五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新修订的档案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四十七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时代档案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必将对我国档案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新修订的档案法第十二条明确提出“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事实上,“责任制”既不是新理念,也不是新鲜词,比如,在很多行业、很多部门、很多岗位早已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但是,对于档案工作来说,明确提出“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而且以“法”的形式、“法”的内容出现,意义非凡。

    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能够最大限度地克服档案部门存在的一些倾向性问题。这些倾向性问题主要表现为“松”“散”“软”“懒”“疲”。“松”是指作风松弛,养成不够,紧不起来,没有风风火火的劲头;“散”是指行为散漫,我行我素,缺乏较强的凝聚力;“软”是指管理弱化,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许多工作不规范;“懒”是指不干事、不出力,游手好闲,无事生非,缺乏敬业精神;“疲”是指疲沓拖拉,推推动动,拨拨转转,工作不催不干,事情不逼不做,典型的“今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这些倾向性问题在部分基层档案部门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与档案部门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人财物严重不足密切相关,但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档案工作责任制的硬性指标不明、职责细化不明、监督检查不明、考核问责不明,从而造成基层档案部门管理不科学、工作不规范、治理能力低下、档案事业发展缓慢。

    新修订的档案法明确提出“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但如果只让其停留在概念阶段,无法将其外化于行,恐怕难以产生实际效果,结果只能是“望梅止渴”。那么,究竟怎样做才能落实好档案工作责任制呢?

    首先,要加强档案工作责任制的顶层设计。古人言:“不畏浮云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顶层设计就是从高处着眼,对某项任务或者某个项目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进行统筹规划,整合有效资源,以便高效快捷地实现目标。更形象地说,强调档案工作责任制的顶层设计,就是要档案工作的最高决策层、领导层对档案工作责任制的内容、目标、具体步骤、实施过程等进行深化细化,形成一个可操作性更强的“剧本”,让档案工作者更好地“扮演”其中的角色。

    其次,要建立健全各种责任机制。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的目的是要解决存在的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则在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的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建立各种机制,做好机制间的互动和衔接。一要建立责任划分机制,解决责任框架不清的问题。要确保做到科学统筹、整体把握、立足本级、合理划分,形成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档案工作金字塔式责任框架。二要建立责任界定机制,解决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要科学界定不同责任主体的档案工作责任,重点从档案工作职能使命角度,厘清统揽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分管责任和执行责任。三要建立责任细化机制,解决责任清单模糊的问题。在制定责任清单时,既要体现全面性,又要体现差异性,从根本上解决责任模糊的问题。要差别化制定档案工作责任清单,细化不同性质、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机构的责任清单。四要建立责任督查机制,解决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要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常态化检查指导制度,包括专项督查制度、重点项目巡查制度、专门约谈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专项述职制度。五要建立责任考核机制,解决责任考核不准的问题。要逐步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档案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提高考核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考核,奖勤罚懒,真奖真罚,推动档案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最后,要立足档案工作责任制“常抓不懈”。任何政策、制度的实施,最忌讳的就是朝令夕改,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也是如此。要想见成效,必须做到常抓不懈,而且敢抓真抓。要把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而非“自选动作”,要同其他工作一道同谋划、同安排、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并明确专人负责。要避免出现“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想起来有人抓,想不起没人抓”等不良现象,特别要杜绝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中的不敢碰硬行为。只有这样,档案工作责任制才能落地生根,才能奋力开创档案工作新局面。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9月3日 总第3572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杨太阳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