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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人才之“基” 聚力人才之“优” 弘扬人才之“功”

全国档案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十三五”回顾

作者:韩 乐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12-15 星期二

    处于“十三五”规划的收官,“十四五”规划开启实施的历史时刻,本报即日起开设“回眸‘十三五’,迈步‘十四五’”专栏,总结回顾《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情况,尤其是全国档案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为“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积蓄经验与力量。

    “十三五”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档案工作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国档案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深化档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夯实人才之“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职称制度改革新要求,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夯实全国档案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基石,国家档案局秉承“人才者,求之者愈出,置之则愈匮”的理念,利用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平台,完善评价机制,打造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深化档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2016年至2019年,国家档案局在职责范围之内,共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1153名,其中研究馆员132名、副研究馆员103名、中初级(馆员、助理馆员和管理员)918名。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为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指出了明确方向,要求在3年至5年内完成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国家档案局积极参与改革,对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进行部署和谋划,以解决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存在的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有待完善等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2020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意见》完善了评价标准,将档案专业人员分为主要从事档案业务工作和主要从事档案研究工作两大类。对于从事档案业务工作的“工匠型”人员,着重考察其工作业绩,突出其实际操作水平及解决问题、创新方法的能力。对于主要从事档案研究工作的“学术型”人员,着重考察其研究能力,突出学术影响和应用效果。破除唯论文倾向,不把论文作为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价的限制性条件,突出档案专业人员的工作业绩、实际操作水平等评价指标。推行代表作制度,对档案事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档案专业代表性成果,如标准规范、修复成果、创意产品以及发明专利、技术方案、研究报告等,均可作为代表作。严格代表作审核机制,确保代表作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具有引领带动作用。

    《意见》还创新了评价机制,要求畅通非公领域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渠道,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确保非公领域档案专业人员平等参与职称评审的权利,以充实各行各业档案工作力量。

    《意见》颁布以来,为确保档案职称制度改革平稳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纷纷按要求实施分类评价,完善评价标准,丰富评价方式,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档案专业人员,为促进档案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建设全国档案专业人才信息库,聚力人才之“优”

    2016年4月,国家档案局印发《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扩大档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规模,培养和造就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建设全国档案专家信息库,拓展档案人才发展空间”。2016年10月,国家档案局印发《全国档案专家选拔与培养实施方案》,对全国档案系统专家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作出总体设计。这些系统的人才工程,旨在发挥档案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档案专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从根本上解决人才断档,特别是领军人才短缺、特殊人才匮乏的突出问题,实现档案人才培养与档案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2017年5月,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档案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对首届全国档案专家选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确定了专业领域和选拔名额。全国档案专家不超过150名,各专业领域控制在25名以内;全国档案领军人才不超过48名,各专业领域控制在8名以内。二是设计了推荐渠道,明确各牵头单位负责相应范围内人选的推荐。为确保推荐渠道对所有档案从业人员全覆盖,推荐渠道的设置有所交叉。同时要求各推荐渠道,在规定时间内同步完成推荐工作。三是限制了推荐名额,牵头单位推荐的候选专家可以跨领域,但总数不能超过推荐名额的1.5倍。

    2017年底,各牵头单位经过组织申报、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环节,共推荐候选专家362名,申报6个领域(档案法规标准、档案保管保护、档案收集鉴定、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学理论研究)464人次。国家档案局对上述人选开展了评审,经过两轮评审,确定106人为全国档案专家,其中31人为全国档案领军人才,并于2018年4月18日至4月24日进行了公示。

    2018年6月,国家档案局召开工作会议,邀请首批全国档案领军人才作为全国档案专家代表参会,并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截至2019年底,全国档案专家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重点工程和研究课题、评审评价工作与对外交流等活动累计505人次,实现了人才培养与档案事业双促进的目标。

    与此同时,全国各省级档案部门也以专家选拔工作为契机,选拔出本级的专家队伍,切实加强了人才队伍建设。下一步,国家档案局将通过全国档案专业人才信息数据库,实现人才资源的系统共享。

大力选树先进模范,弘扬人才之“功”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支持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开展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一大批先进典型纷纷涌现,充分调动了广大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2015年,国家档案局首次将部队系统纳入评先表彰工作范围。表彰工作每4年开展一次,迄今已开展了8次,2019年表彰“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59个、“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43名。一大批先进模范的选树,弘扬了档案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诠释了新时代的档案劳模精神:管档姓党,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公仆意识;扎根基层、恪尽职守的奉献精神;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开拓意识。

    2016年、2018年,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先后2次举办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名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安排和课程设计由国家档案局领导亲自审定,培训内容以弘扬档案精神、创新档案队伍管理为主线,采取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2次先进培训班充分发挥了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了弘扬正气、积极向上和争相干事的良好氛围,推动了档案队伍建设创新发展。

    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国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将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谋划“十四五”工作目标,集智聚力、真抓实干,为档案工作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12月14日 总第3615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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