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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痛点补短板 创新亮点上水平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

作者:张晓峰 喻 峰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12-28 星期一

    近年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高院”)档案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档案工作“三个走向”要求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新时代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加快构建档案数据共享化、档案服务便捷化、档案管理智能化的工作体系,努力实现档案工作转型升级。

坚持党管档案,严格依法依规管档

    一是河南高院党组高度重视。自2018年河南高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党管档案,把档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河南高院院长胡道才先后21次主持召开院党组会研究档案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的归档和借阅归还不及时、库房饱和、电子档案存储空间不足等问题,从规范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优先考虑、优先安排。

    二是健全档案管理体系。在河南高院党组的领导下,河南高院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选派4名正式干警和2名聘用制人员专职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各业务部门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为归档直接责任人,各部门确定1名人员为本部门档案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了领导小组全面管、办公室档案科具体抓、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具体做、档案联络员协同配合的四级档案管理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是增强档案法治意识。河南高院积极开展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连续多年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遇到重要文件的下发,还向全省法院转发并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河南省档案局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领导同志对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批示精神的通知》后,河南高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传送学习,并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题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同时,注重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养,河南高院连续3年组织全省法院内部的档案工作人员开展档案工作专题培训,积极派员参加省档案局举办的档案实务培训并组织档案工作者到省档案局参观学习,提升档案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以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强力推进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针对历史卷宗归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18年,河南高院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河南高院专门制定文件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通报制度,建立台账、挂图作战,逐人逐案进行督促,逐房逐柜进行清理,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柜、不漏一房、不留任何死角,共清理超期未归档、超前借阅未归还案卷2万余卷。

    二是开展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继2018年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开展后,河南高院又将2019年定为档案规范化建设年,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档案局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6项档案工作制度,实行档案工作月通报制度,建立出入库房登记制度,明确档案工作流程,严把“归档质量关、归档接收关、借阅登记关”,坚决杜绝归档案卷质量瑕疵、超期归档、借阅不归还现象。对不遵守档案相关规定、不执行利用手续的,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将归档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强化目标考核激励导向作用,有效促进了归档质量和效率的提高。2019年以来,除法定事由外,河南高院诉讼卷宗归档率100%,无超期未归档、未归还的情况,档案工作已呈良性循环态势。

    三是开展档案信息安全专项排查工作。今年,根据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开展档案信息安全排查,撰写排查情况报告,深挖根源、立查立改,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同时,加强对档案电子扫描服务外包公司和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确保不发生档案信息安全事故。

加强基础建设,筑牢档案发展基石

    河南高院现档案库房2003年投入使用,档案库房面积400平方米,馆藏6个门类共计35万余卷、45万余册、1.9万余件档案,其中诉讼档案占98%,且每年以2.8万余卷4万余册的速度递增。

    一是新建智慧档案库房。为解决档案库房饱和问题并使其进一步满足现代化档案管理的需要,2019年,河南高院党组提出要将诉讼档案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新建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中,并按照国家级档案馆的标准建设现代化智慧档案库房,实现档案库房一体化智能管理。目前,河南高院新的档案库房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库房面积为450平方米,其他用房面积为200平方米,实现档案办公、整理、阅览、库房“四分开”;新建档案库房配置智慧档案密集架、新式气体灭火系统,安装了远红外报警及监控设备、阅卷室实时监控设备,购买了大型除湿机、消毒柜、消磁柜、空调、扫描仪、服务器等设备。

    二是加大经费保障。2018年以来,除新建的诉讼档案服务中心外,河南高院先后为档案工作投入经费600余万元,用于档案数字化扫描、档案移交整理工作、档案设备维护和档案耗材购买,充分保障了档案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

以信息化为核心,促进档案管理现代化、数据共享化、服务便捷化

    河南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信息化建设,将其纳入全省法院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全局中谋划部署,按照“顶层设计、同步实施、统一标准”的原则,整体推进全省三级法院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随案增量电子化、库藏档案数字化”。河南高院出台了《关于推进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关于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的管理意见(试行)》,实行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同步归档,建立全省法院库藏档案数字化月报制度、年报制度和全省法院电子卷宗制作及归档通报制度。目前,全省法院平均归档率保持在92%以上,全省法院在库电子档案达1293万余卷近2300万册,数据总量为620TB(太字节),平均日增1.5TB,档案大数据已初具规模。

    二是积极推进档案大数据互联共享。河南高院全力打通业务系统与档案系统的“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统一规范归档流程,实现电子卷宗“一键归档”,全省法院的434名档案人员全部实现在同一平台工作;积极推进网上查档利用,积极解决“调卷难”“阅卷难”问题,2019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人员通过档案系统调阅电子档案近74万卷,检察院通过河南法院调卷平台调阅电子档案1855卷,当事人、律师通过河南法院档案自助查询终端查阅电子档案1.35万余卷。

    三是积极推进档案工作“可视化”管理。河南高院深挖档案大数据应用,全力打造档案大数据可视化管理平台,努力实现档案工作“监、控、管”一体化管理,努力提升全省法院档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目前,河南法院档案大数据可视化平台已建设完成,初步具有归档情况查看、档案利用情况查看、库房情况查看、电子卷宗实际制作率显示、案件类型占比显示等功能,各项功能和数据分析正在优化完善中。

    四是积极探索“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归档方式改革。为加快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顺应互联网时代在线诉讼发展趋势,河南高院党组决定对部分案件实行“电子卷宗+纸质卷宗”单套归档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卷宗整理归档新模式,共同推进电子卷宗各阶段流程衔接、业务协同,同时根据改革情况,撰写归档试点改革工作报告,完善优化相关系统归档功能,档案归档方式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中。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12月24日 总第3619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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