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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激励公职人员更好担当作为

作者:方丽真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1-01-06 星期三

    公职人员是国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队伍之一,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提高公职人员工作效率、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的基础。有关部门应以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为抓手,积极建立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心理健康预警机制,及时为公职人员疏导心理压力,优化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教育管理,促进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激励公职人员在新时代更好地担当作为。

建立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的现实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章“监察范围和管辖”第十五条,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是指组织人事部门为公职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过程中涉及心理健康体检及评价、心理咨询和医疗、组织谈心谈话等的系统性文件记录,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心理健康状态测试记录及评估、心理健康管理及服务记录等内容。

    近年来,公职人员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频发。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国家公务员心理健康应用研究中心对2009年至2017年底公开报道的283例干部自杀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自杀者以处级以下基层干部为主(占70%),自杀主要原因是抑郁症,危害大且影响深。

    笔者通过对某地区不同类型公职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发现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在心理状态方面比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人员差。被调查者中有一半以上认为工作生活节奏快、压力大,不同岗位、不同年龄、不同级别承受的压力大小不一。总体来看,产生心理问题的主要因素包括职业环境、家庭环境等。

    在调查对象中,有78.92%的公职人员希望优化心理环境,减轻压力,有80.88%的公职人员希望参加定期心理体检,运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有48.88%的公职人员希望参加定期心理测评。由此可以看出,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建立管理的现实需要。同时,赞成定期心理测评体检的公职人员占比不到一半,也可以看出公职人员对公开自己心理健康状况有一定顾忌和心理矛盾。心理健康问题已经影响到公职人员身心健康、家庭幸福,迫切需要有关部门的关注,并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运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为公职人员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及时跟踪了解公职人员心理健康状态,为心理危机干预提供依据。

    首先,建立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是开展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手段,是优化心理健康环境、加强心理健康意识普及、开展人文关怀的有效路径,依据心理健康档案,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分级谈心谈话疏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进行心理咨询服务等,对促进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建立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也是组织关爱公职人员的有益补充和必要延伸,有助于有关部门随时跟踪、及早发现公职人员心理问题,及时开展关心关爱,建立心理危机组织干预机制,减少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发生,避免心理亚健康问题演变为严重的心理疾病,有效预防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

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服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法规不完善。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10个部门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逐步建立社会心理体系等试点工作目标,并进行评估。但尚未有心理健康档案管理方面的顶层设计。

    二是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涉及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举措主要侧重在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教育、治疗咨询等方面,而对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尚缺具体措施,且学术理论研究也较少。

    三是工作机制尚未建立。针对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以及整合资源、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心理疏导和干预等援助工作有待常态化、制度化。

如何建立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

    针对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短板问题,探索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模式,推进服务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心理危机组织干预机制,是迫切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应按人事管理权限分类建立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公职人员智慧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平台。

    (一)按人事管理权限分类建立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

    要解决公职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首先要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势,按人事管理权限分类管理,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公职人员心理健康问题的土壤。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贯彻落实“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人民健康为中心”的重大部署,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档案管理,把心理健康测试体检纳入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充分发挥专业卫生机构的作用,调集专家学者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加强顶层设计,精准施策,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使心理健康档案管理有依据、可操作、能落地。

    二是健全心理健康联动服务网络体系。要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建立按公职人员人事管理权限分类服务管理为路径的心理健康档案,并把“是否参加心理健康测评体检”纳入公职人员个人年度考核项目,建立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卫健部门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联动参与的多维立体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各部门分工协同,各司其职,专人负责,及早发现、及时疏导并进行人文关怀,避免心理健康问题进一步扩大。

    三是完善组织干预的工作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公职人员智慧心理健康档案平台,设计开发智慧化的心理状况测评系统,通过手机APP定期进行心理状况测评,建立个人心理健康档案,注重连续、动态跟踪健康管理信息,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形成可视化的图表,以不同心理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心理健康管理方案并进行个性化疏导服务,推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管理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数字化。加强专业服务技术指导,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化水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可结合实际,实行规范跟踪随访管理,进行分类分工引导,化解风险点,成为公职人员的知心人。对于有抑郁症等较严重精神疾病的公职人员,要依托疾控机构等有关单位成立服务项目技术专家团队,制定治疗引导方案,进行面对面健康指导,缓解心结,化重为轻。

    四是尊重个人隐私,保护心理健康档案信息安全。心理健康问题涉及隐私权,心理健康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维护,未经审批不得随意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专人专室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确保个人健康档案信息安全,保护公职人员隐私权,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五是以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为基础,加强心理健康文化建设。根据心理健康测评状况,剖析公职人员心理问题产生根源,帮助其树立远大理想信念以及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文化建设,倡导“严肃机关、温馨家园”理念,坚持开展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做到“三必谈、两必访”,即公职人员遇到困难和挫折必谈、出现意见分歧必谈、思想情绪波动必谈,个人及其家属生病住院必访、家庭出现重大困难必访;对于有心理疾病公职人员,要及时帮助其缓解工作和精神压力,体现人文关怀和组织温暖,营造坦诚相处、团结协作、互学互促、互助友爱的良好氛围;持之以恒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举办心理健康问题知识讲座,增强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意识,着力提高公职人员自我调适情绪、自我缓解压力的能力。

    (二)构建公职人员智慧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平台

    有关部门可联合心理研究机构测评心理健康状态指标,构建公职人员智慧心理健康档案平台。

    一是研发心理状况测评系统模块。用来记录每个人心理状况变化以及与健康相关的行为与事件,动态、连续、全面地记录思维、情绪、意识、生活习惯、人际关系、饮食睡眠、历次体检结果等情况。公职人员可通过手机APP定期进行心理状况测评,逐步建立个人心理健康档案。

    二是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智慧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平台。以公职人员个人为主体,按公职人员人事管理权限分类建立服务管理模块和智慧分析模块,推广公职人员管理平台,逐步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统一接口、统一标准,真正实现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数字化管理。

    平台上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心理健康测试体检、心理健康状况评价、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管理服务记录等。平台可对接医疗系统心理咨询数据,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进行深入分析,生成心理健康报告和个性化疏导服务内容,提出有关心理干预的建议。智慧心理健康档案平台在技术上要采用高等级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数据传输和存储上应用签名、加密等措施,保障数据的机密性和安全性。同时,加强身份认证和权限管理,并通过开展操作日志管理和安全审计等措施全面保障信息安全。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月4日 总第3624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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