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近日,江西省高安市档案馆收到千里之外山东省济南市某公证处寄来的一份《核实函》,明确告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法》,需要调取陈徐夫妻二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夫妻财产进行合法公证。《核实函》附有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
收函后,工作人员立刻在电脑上检索,陈徐夫妻的结婚登记信息全部显示在电脑屏幕上,夫妻双方的所有信息,除妻子住址外,他们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丈夫住址等,均与《核实函》附的身份证信息相一致,结婚审批表上还有民政局婚姻登记员的签名。工作人员随后将婚姻登记档案打印出来并盖好查档章,快递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该公证处。从接到《核实函》到档案寄出,总共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为该公证处解决了因距离遥远调取佐证材料困难的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