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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记忆项目总方针 (5)

作者:王红敏 李文栋 张轶哲 柴 培 张 巾 编译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1-10-26 星期二

    8.5.3.3 提交评论或提出质疑

    8.5.3.3.1 一旦所有提名文件都上传到平台上,在上传后的60天内(经成员国请求最多延长至90天),成员国可使用世界记忆项目秘书处制定的固定表格(在世界记忆项目官网上下载)提交评论、补充信息,包括提出质疑。世界记忆项目秘书处确认收到表格,并将其转发给提名者、名录分委会和国际咨询委员会。

    8.5.3.3.2 根据8.5.3.2.1关于为非公共文献遗产机构和/或本国其他相关方提供线上平台提名文件访问权限的规定,还将留出一个特定时间窗口,在此期间,公众的评论、支持或其他任何与当前提名相关的信息,可由任何个人或实体通过成员国,经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提交,或在没有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的情况下,经由负责教科文组织事务的相关政府机构,包括相关的世界记忆项目国家委员会(如有)提交。例如,评论人可提供资料对提名进行补充,或就提名内容是否符合准入和评审标准对提名提出质疑。对于超出此范围的评论,名录分委会将不予考虑。

    8.5.3.3.3 如果一个成员国对一项提名提出异议,该提名将适用8.6“特殊程序”。

    8.5.3.4 评审

    8.5.3.4.1 名录分委会将征求提名者推荐的专家以及名录分委会独立选择的专家的意见,并负责对每项提名进行全面评审。名录分委会从其认为必要的任何适当来源征求意见,并将每个提名与类似的文献遗产进行比较,包括已入选《世界记忆(国际)名录》的文献遗产。

    8.5.3.4.2 评审过程是透明的,同时适当考虑可能需要保密的隐私问题以及国际咨询委员会的《道德准则》。为了不影响评审的客观性,名录分委会应与提名者保持一定距离,其与提名者的所有沟通均须通过世界记忆项目秘书处进行。

    8.5.3.4.3 当名录分委会对无争议提名进行评审时,世界记忆项目秘书处可要求提名者提供额外信息,提名者可根据8.3规定的标准修改或更新提名。

    8.5.3.4.4 名录分委会的评审和建议是整个小组共同讨论和总结的结果。名录分委会成员个人的工作不予凸显。

    8.5.3.4.5 当名录分委会将评审意见提交国际咨询委员会时,世界记忆项目秘书处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名者评审意见的性质,并抄送相关常驻代表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或在没有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的情况下,抄送负责教科文组织事务的相关政府机构,世界记忆项目地区委员会和相关成员国的世界记忆项目国家委员会。

    8.5.3.4.6 提名者将有机会作出回应。如果名录分委会没有完全信服,可要求提名者修改提名表,并提供补充信息或更有力的论据。

    8.5.3.4.7 根据提名者的回应,名录分委会可以在向国际咨询委员会提交建议之前重新考虑其评审意见。

    8.5.3.4.8 名录分委会将就每项提名向国际咨询委员会提出一项下列建议,并说明理由:

    列入:符合名录评选标准。

    暂定列入:符合名录评选标准,但一些技术细节不完整。将指定提交缺失信息的日期,如果按要求提供,将自动入选。

    退回并重新提交:提名文献遗产有潜在的符合名录评选标准的可能,但所提供的信息不足以充分证明。请提名者在下一个两年提名周期内提交一份更全面的提名以供评审。

    拒绝列入:无法证明该提名符合8.3中规定的名录评选标准。拒绝列入不一定是对文献遗产意义的否定或是对提名表的负面评价。例如,名录分委会可能认为该文献遗产更适合申报国家或地区记忆名录,也可能认为最好进行联合提名而不是单独提名,还可能认为提名者在这一次并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拒绝列入并不排除再次提交。如果提名内容不变,提名最多可提交3次(包括初次提名)。

    8.5.3.4.9 名录分委会应在国际咨询委员会两年常会召开前至少两个月向其提交建议和支持理由。

    8.5.3.5 国际咨询委员会对提名的评审

    8.5.3.5.1 评审过程是透明的,同时适当考虑可能需要保密的隐私问题以及国际咨询委员会的《道德准则》。为了不影响评审的客观性,国际咨询委员会应与提名者保持一定距离,其与提名者的所有沟通均须通过世界记忆项目秘书处进行。

    8.5.3.5.2 在名录分委会建议的基础上,国际咨询委员会就每项提名提出建议。

    8.5.3.5.3 国际咨询委员会将提出一项以下建议,并说明理由:

    列入:已满足8.3中规定的名录评选标准。

    暂定列入:已满足8.3中规定的评选标准,但一些技术细节不完整。将指定提交缺失信息的日期,如果按要求提供,将自动入选。

    退回并重新提交:提名文献遗产有潜在的符合8.3中规定的名录评选标准的可能,但所提供的信息不足以充分证明。请提名者提交更全面的信息,供下一周期审议。

    拒绝列入:无法证明该提名符合8.3中规定的名录评选标准。拒绝列入不一定是对文献遗产意义的否定或是对提名表的负面评价。例如,名录分委会可能认为该文献遗产更适合申报国家或地区记忆名录,也可能认为最好进行联合提名而不是单独提名,还可能认为提名者在这一次并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拒绝列入并不排除再次提交。如果提名内容不变,提名最多可提交3次(包括初次提名)。

    8.5.3.5.4 国际咨询委员会将向总干事建议,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局将此议题纳入议程,即批准国际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入选提名。提名的详细信息将包含于向执行局提交的传阅文件中。

    8.5.3.5.5 世界记忆项目秘书处应将评审结果通知提名者,并向媒体宣布入选提名。入选项目将展示在世界记忆项目官方网站上。

    8.5.3.5.6 成员国向世界记忆项目秘书处提出的任何关于提名信息的请求,将在秘书处接到请求后30个自然日内收到答复。

    (未完待续)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0月25日 总第3746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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