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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档案检查工作办法(试行)》施行

作者:段志飞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2-01-25 星期二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档案法,有效提升民航档案工作水平,近期,《民航档案检查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经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已于今年1月起施行。《办法》适用于民航局对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直属各单位开展档案工作检查。《办法》的出台,对开展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民航档案检查工作,提升民航系统依法管档治档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包括主体和2个附件,具有3个特点。一是内容全面。《办法》对档案检查工作的适用范围、内容方式、组织实施、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附有详细的检查评价指标要求,内容全面系统,为依法依规开展档案检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二是操作性强。《办法》附《民航档案工作检查评价清单》,对检查项目进行了合理分类并将其指标化,设置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基础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5个方面105项基础性评价指标,以及专门档案用房、智能库房建设、档案编研开发、重大活动档案管理、人才建设5项提高性评价指标。同时,明确了每一项指标的评价方法和要求,并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检查评价等次,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三是适用性好。《办法》紧密结合民航系统各单位档案工作现状,确定的检查项目和评价标准有据可依、符合实际,既可用于检查评价,也为日常工作开展提供可参照的标准,是各单位提升档案管理水平的依据。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1月24日 总第3785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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