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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采取积分制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作者:梁伟灿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2-08-22 星期一

    本报讯 为全面加强档案宣传工作,福建省档案局印发《福建省档案信息工作评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引导全省档案系统积极参与采写和报送档案信息,着力提升服务全省中心大局、服务档案事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暂行办法》明确,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各处室,省档案学会,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局,各级各类档案馆,省直各单位档案部门为信息工作参与单位。各参与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被国家级、省级档案刊物、微信公众号等采用和得到各级领导批示肯定的,按照相应评分标准予以积分。省档案局每季度通报各单位信息工作得分情况,每年度根据累计总分推荐评选10家省级档案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并在全省档案宣传工作会议上给予表扬。

    《暂行办法》发布后,各级各单位认真对待,积极报送信息稿件,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提升,对宣传推广全省档案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下一步,福建省档案局将督促各级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充实档案信息宣传工作小组,定期研商信息工作重点,分工采写和报送重点信息稿件;加强《暂行办法》宣传,引导各级各单位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并提高信息稿件的审核效率,确保信息报送和采用的时效性。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8月22日 总第3873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 程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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