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日前,福建省厦门市档案局印发指导性文件部署全市机关单位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编制工作。
加强领导、规范程序。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三合一”制度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作为推进本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措施,按时完成编制工作;要求各单位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档案部门、业务部门人员组成的编制小组,有序开展编制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流程,逐级审核把关,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正式行文报市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市档案局制定《“三合一”制度审查表》规范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流程。
细化要求、制定范本。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业务规范,深入梳理本单位“三定方案”,全面掌握本单位业务职能和特点,特别要将专业档案作为重点内容,科学开展编制工作;注重细化归档范围,增强可操作性;全面鉴别文件现实作用和历史价值,兼顾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统筹考虑纸质与其他载体文件管理要求,准确划定保管期限。根据《厦门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厦门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厦门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等规范制定范本并汇编规范文件,提供各单位参考学习。
加强指导、监督落实。明确将推进“三合一”制度作为全市档案主管部门加强档案行政管理、开展档案资源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指导监督,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编制工作。要求各区档案局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将本地区“三合一”制度编制和审查情况报送市档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