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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 踔厉奋发 全力开创福建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

作者:福建省档案局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3-01-19 星期四

    一年多来,福建省档案系统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国家档案局工作部署和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办公厅厅务会议要求,发挥体制机制改革彰显的制度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省持续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不断推动档案工作创新发展,奋力开创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

学批示、见行动——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福建省委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指出,福建是一片红土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档案资源独特而丰富。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践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重要职责,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加强“四个体系”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批示或提出要求。省委办公厅厅务会会议专题听取学习贯彻情况汇报,要求全省党委办系统和档案系统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福建省档案局、省档案馆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2021年11月8日,在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省委办公厅厅务会议成员、省档案局局长、省档案馆馆长卓兆水用丰富的内容、生动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新修订的档案法,并与师生进行互动交流。他希望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档案法和福建省“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等纳入教学内容,创新培养举措,持续为福建档案事业提供新鲜血液。2021年8月以来,省档案局、省档案馆领导带头到省委办公厅、省教育厅、省烟草局、福建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和三明市尤溪县等单位进行宣讲,引导机关干部、高校档案人员和档案学专业师生及基层档案工作者深入学习领会重要批示的核心要义和深刻内涵。

    福建省档案局协调将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列入省委专项督查台账,每季度梳理总结各级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报省委督查室。省档案馆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年轻干部读书沙龙等形式进行专题研讨,并在微信公众号、网站、刊物开设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省档案局统一部署,组织专题学习和研究贯彻措施,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福建档案”微信公众号持续刊发全省档案系统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经验做法,引导各级各单位围绕中心、大胆探索,凸显特色、扩大影响,进一步激发广大档案工作者的干事创业热情。

理机制、建队伍——不断提升依法治档效能

    福建省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坚持把档案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福州、厦门等地党委主要领导或对档案工作作出批示,或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档案工作专题汇报,研究提出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措施办法。

    2018年机构改革伊始,福建探索实行“办局一体、局馆联动”创新模式,即由档案馆馆长兼任党委副秘书长或党委办厅(室)务会议成员、档案局局长,推动局馆力量形成合力。在省委领导关心重视和省委办公厅具体指导下,福建不断拓展深化这一创新模式,完善局馆联动机制,推动所有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98.8%的县(市、区)实现档案主官职务“三位一体”,凸显党管档案工作体制优势,契合档案事业发展规律,实现局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促进系统内部衔接顺畅、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为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制定重要事项对接清单,规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资源建设等21组对接事项,不定期更新重点任务清单,确保配合到位。在部署全面性工作方面,采取协同推进措施,由局、馆协商统筹,联合行文部署安排;在开展阶段性工作方面,采取专班运作措施,由局或馆负责人任组长,局、馆人员组成专班,共同推进任务完成;在保障专项性工作方面,采取牵头落实措施,由局依行政职能发文部署,以馆力量为主体,局、馆相关处室牵头或主办。福建档案机构改革成效多次获国家档案局和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连续两年在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引起同行广泛共鸣并来电来函学习借鉴。

    福建省档案局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档案法为重要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档案法规标准体系。省档案局启动《福建省档案条例》修订调研工作,推动发布《福建省侨批档案保护与利用办法》,协调推进“迁台记忆”档案文献立法,全面清理2011年至2020年期间印发的省级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完成全省档案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经与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协商同意,省档案局将省档案馆持有执法证人员纳入档案行政执法力量,出台《关于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全省各级档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进行细化规定,市、县两级档案主管部门也将档案馆力量纳入行政执法队伍。据统计,全省现有档案行政执法人员330多人。省档案局还连续两年联合省委编办组织赴基层调研推动法定职责落实,梳理和公布权责清单,开展综合档案馆项目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依法移交与依法接收档案等专项执法检查,并联合各地举办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依法治档效能。

    2021年7月,福建省档案局出台《福建省“档案专家”“档案工匠”评选办法(试行)》,突出“高、精、尖、缺”人才导向,加大专家型档案人才队伍和技能型档案工匠队伍建设。经过两届评选,福建现有省级“档案专家”44人、“档案工匠”56人。2022年4月,省档案局、省档案馆联合省总工会举办福建省首届数字工匠技能大赛,旨在打造“工”字品牌,选树一批优秀的数字档案工匠。大赛获奖者将作为下一届省级“档案工匠”候选人,并推荐参加省总工会组织的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金牌工人”评选。未来,福建各级档案工作者将在“档案专家”“档案工匠”两支队伍的带领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自觉增强神圣感、责任感、使命感,持续践行“激情、和谐、规范、快捷”的工作作风,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发光发热。

扣中心、抓特色——有效彰显部门担当作为

    2021年以来,福建省各级档案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围绕“四个好”“两个服务”目标要求,努力夯实业务基础、不断提高保障能力,持续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开放利用等工作创新发展。特别是立足馆藏涉台档案、红色档案及涉侨档案等特色资源优势,省档案部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成绩斐然。

    2017年以来,福建省档案部门主办的“闽台关系档案文献展”作为常设项目列入海峡论坛重要内容,并连续4年入岛展出,成为论坛特色亮点。省档案馆筹办的“两岸共同记忆馆”被指定为2021年海峡论坛中央领导参观点之一,“共同家园 共同记忆——闽台关系档案文献展”被列入2022年第十四届海峡论坛活动内容。近年来,省档案馆推出《档案参考专报》,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联合编纂出版有关闽台关系的档案汇编、图录等130多册,为闽台关系研究工作提供了权威史料和重要参考。此外,福建省将开展“迁台记忆”工作列入全省“十四五”规划,省档案局、省档案馆联合省台港澳办、省台联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得到有关领导的批示肯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党史事件多、红色资源多、革命先辈多。省档案馆作为全省党史学习教育首批参观学习点,举办“百年恰是风华正茂”“福建现代化历史进程展”等多场档案专题展,接待830多个团队4.4万多人次观展。编撰出版《记录·见证——档案中的福建党史》,联合团省委举办福建青年讲师团百场宣讲活动,在《福建日报》推出“百年恰是风华正茂”系列报道等,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今年“6·9”国际档案日期间,福建各级档案部门通过举办“八闽共圆小康梦”主题展、“档案里的辉煌记忆”直播节目等活动,用档案阐释党的非凡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此外,省档案馆依托各级档案馆(室)资源优势,协助筹建被媒体称之为“北有红旗渠、南有向东渠”的向东渠精神纪念馆。

    2013年6月,福建省侨批档案入选《世界记忆名录》;2018年11月,“世界记忆项目福建学术中心”在省档案馆设立。在此基础上,省档案馆编辑出版侨批档案文献汇编,开设“百年跨国两地书——福建侨批”展厅,在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期间推出“记忆·遗韵——世界记忆在福建”主题展,助力侨批档案亮相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曼谷办事处举办的“历史中的女性”线上展览,使侨批文化品牌受到广泛关注。

    按照国家档案局部署,福建省档案部门扎实开展“两类档案”归集工作,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分别从依法征收、自愿捐赠两个方面做好疫情防控档案的归集,并建立“为英雄建档、让英雄留名”抗疫专题档案库。

    为不断提升档案查询利用效率,福建省档案局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和现代化技术开展在线业务指导,采取集中约谈等方式推进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2021年底,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新中国成立后档案数字化率达60%以上。为加快省直机关电子档案一体化集中管理平台建设,省档案局编制实施《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归档一体化管理技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一体化管理技术要求》,将“报送归档文件目录电子数据”纳入省直机关绩效考评体系,数字档案建设成果连续4届亮相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此外,福建被国家档案局纳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首批试点,省档案馆“电子公文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工作顺利通过验收。以上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都为提高全省档案查询利用效率打下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福建工作17年半,福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福建省档案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会议精神,引导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确保将重要批示精神贯穿“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始终。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1月19日 总第3935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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