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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牢记政治责任 忠诚落实“党管档案”

作者:陕西省档案局、档案馆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4-02-01 星期四

    陕西省档案部门始终牢记党的领导是全面领导、系统领导、整体领导,必须坚持不懈用制度保障、用体制推动、用行动落实,扎实推动党管档案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一、加强请示报告

    2018年机构改革伊始,省档案部门积极请示汇报,省委办印发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同年11月明确省委办加挂省档案局牌子,省档案馆为省委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参公管理。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后,及时向省委呈送,请求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统筹协调。8月14日时任省委书记刘国中批示同意加强统筹,17日再次批示“档案工作十分重要,近期我省档案工作做得很有成效”,对省档案局馆的工作打算总体赞成,要求帮助协调解决,27日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并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2023年2月24日,省委书记赵一德作出“档案工作成效显著,值得充分肯定”等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部署,探索局馆工作协同的有效模式,统筹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资源利用、档案安全管理和数字化战略转型”。26日,省委常委、秘书长王琳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发挥体制优势,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用好用活档案资源,不断提高服务中心的综合能力。”各地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听取汇报、作出批示、检查调研、参观展览等形式,指导档案工作,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二、加强统筹协调

    省档案部门积极争取省里重视,不断促进全省档案事业发展。2021年8月,省委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明确省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政府副省长任副组长、21个省直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省档案工作的指导、规划、推进和落实。2022年9月,省委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管档案工作的意见》,研究推动省档案馆改扩建工程。各市、县和部分省直部门成立了专门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2月,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陕西省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机制》,明确由省委常委、秘书长担任第一召集人,省委办(省档案局)牵头,省委政法委、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等25家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省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3月召开省委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审议通过联络员工作制度。

    三、完善体制机制

    2018年机构改革后,省委常委、秘书长分管档案工作,2020年11月前由省委办副主任、12月开始由省委副秘书长兼任省档案局长、馆长。2022年2月,省委办(省档案局)与省委编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县档案局馆职能的通知》,督促落实档案工作力量。目前,全省11个市、107个县党委办全部挂牌档案局,11家市级档案馆、97家县级档案馆参公管理,大部分市、县均由党委副秘书长或党委办副主任兼任档案局长、馆长。

    四、强化制度保障

    省档案局馆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总书记在全国性会议和国内考察的重要讲话、相关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回信贺信。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讨论制度,每次安排局馆领导班子成员、处级领导干部和调研员3个层级同志发言。坚持狠抓“关键少数”制度,2019年以来先后举办8个处以上干部专题研讨班或读书班。同时,坚持制度化落实,2020年以来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管档案工作的意见》,明确党管档案工作的具体要求,印发《关于认真落实“档案工作姓党”要求的意见》明确“档案工作姓党”的具体要求,制定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部署、国家档案局令3个工作机制,努力把“党管档案工作”和“档案工作姓党”的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2月1日 总第4093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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