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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 对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提出要求

作者:郭晓文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4-03-01 星期五

    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的处置和管理工作,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厦门市档案局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新组建、撤销、职责优化调整3类涉改单位的档案流向处置工作规范,并要求涉改单位切实强化政治意识,提高工作站位,将依法依规做好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单位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做到档案处置工作与机构改革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档案处置工作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需移交档案的各涉改单位应明确档案工作机构和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各门类载体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同时,严格交接手续,做好档案的清点和交接。市档案局、涉改行政执法队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审核处置方案,协调处理归属争议等问题。强化安全管理,严守安全底线,严防档案流失和失泄密问题发生。

    《意见》印发后,市档案局迅速指导相关涉改单位制定档案处置工作方案。同时,将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纳入年度检查工作计划,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各项任务。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2月29日 总第4103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 阮伸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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