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 如果你不知道这些 小心出大事

作者:无

来源:金华市档案局

2016-06-08 星期三

    档案是社会管理的基石,是政府治理的工具,是百姓维权的凭证。《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八条中明确规定,涂改、伪造、丢失、损毁、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具体罚款数额为,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金华市档案局在方便群众利用档案方面,制定了许多便民政策,比如印发了《金华市区首批重点民生档案目录指南》,罗列了107种民生档案的保管部门和查阅方法、地址、电话;对馆藏未满30年的涉民档案,也提前予以鉴定开放;对部分鉴定为限制使用的档案,如涉及公民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工龄认定、婚姻状况等民生需求的,也简化使用手续,供老百姓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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