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1月29日,北京市园林局接到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厅转来的一份政协北京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提案,该提案在行文中说:“凡应办而又可能办的,请认真办理;凡是不能办的,请加以说明,并请将处理情况,在2月15日前送交我厅,以便转复。”这是一份什么样的提案?为什么会引起政府的如此关注?这背后又有着哪些鲜为人知的故事呢?
文章详见《中国档案报》2017年3月3日 总第3035期 第二版